中英文合同翻譯
中英文合同翻譯,商務合同屬于法律性公文,所以合同從中文翻譯成英文時,有些詞語要用公文語詞語、特別是酌情使用英語慣用的一套公文語副詞,就會起到使譯文結構嚴謹、邏輯嚴密、言簡意賅的作用。
一、公文副詞
從一些合同的英文譯本中發現,這種公文語副同常被普通詞語所代替,從而影響到譯文的質量。
實際上,這種公文語慣用副詞為數并未幾,而已構詞簡樸易記。常用的這類副詞是由 here、there、where 等副詞分別加上 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 等副詞,構成一體化形式的公文語副詞。例如:
例 1:本合同自買方和建造方簽署之日生效。
This Contract shall come into force from the date of execution hereof by the Buyer and the Builder.
例 2:下述簽署人同意在中國制造新產品,其品牌以此為合適。
The undersigned hereby agrees that the new products whereto this trade name is more appropriate are made in China.
二、謹嚴選用極易攪渾的詞語
中英文合同翻譯時,經常因為選詞不當而導致詞不達意或者意思模棱兩可,有時甚至表達的是完全不同的含義。因此了解與把握極易攪渾的詞語的區別是極為重要的,是進步深圳翻譯公司英譯質量的樞紐因素之一,現把常用且易攪渾的七對詞語,用典型實例論述如下。
比如shipping advice 與 shipping instructionsshipping advice 是“裝運通知”,是由出口商(賣主)發給入口商(買主)的。然而 shipping instructions 則是“裝運須知”,是入口商(買主)發給出口商(賣主)的。另外要留意區分 vendor(賣主)與 vendee(買主),consignor(發貨人)與 consignee(收貨人)。上述這三對詞語在英譯時、極易發生筆誤。以上是中英文合同翻譯的相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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