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術語英中翻譯
法律術語英中翻譯的翻譯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術語翻譯的好壞、準確與否常常關系到翻譯質量的好壞。如果術語的翻譯錯了,就可能造成誤解,甚至釀成糾紛。
法律術語的翻譯的原則
法律術語是一種法律轉換和語言轉換同時進行的雙重工作。任何法律翻譯工作幾乎都無可避免的涉及不同法律制度下的法律概念所產生得功能性差異 。因此,法律翻譯除了要求語言功能的對等以外,還應照顧到法律功能(legal function)的對等。所謂法律功能對等就是原語和譯入語在法律上所起的作用和效果的對等。唯有如此,才能使譯入語精que的表達原語的真正義涵 ,也就是法律翻譯所謂的嚴謹,而專門的法律術語是法律英語中zui重要的一部分,因此精que的翻譯法律術語是必需的。
英漢法律術語的特點,詞原及翻譯
由于法律工作自身的莊嚴性,使法律工作中的專門化的行業語一律具有科學技術語的精密,明確,用法固定,語義單一的特點。法律語言專業詞匯數量大,應用范圍廣,其詞語體系主要由法律專業術語,法律工作常用詞語和民族共同語中的其他基本詞和非基本詞構成,而法律術語是法律語言詞匯體系中的重要詞匯。
英漢法律英語專業術語的特點
1)詞義的單一性---一切科學術語zui突出的特點是詞義單一而固定,在這一點上,英漢法律術語是一樣的。
2)詞語的對義性---詞語的對義性是指詞語的意義互相矛盾、互相對立,即詞語所表示的概念在邏輯上具有一種矛盾或對立的關系。
3)使用上的變異性---法律專業術語的變異性是指有些術語的使用與民族共同語的語言習慣有所不同。
4)詞語的類義性---類義詞是指意義同屬某一類別的詞。英漢法律專業術語存在大量的類義詞是其又一大特點。
法律術語英中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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